中国北方国际自行车展览会参展须知
1.参展企业认真阅读《招展函》(由组委会邮寄),遵守展会各项规定,服从展会统一安排。
2.按要求填写《参展回执》,加盖公章后邮寄或传真到组委会。属于展会组团单位范围的企业,请将《参展回执》传真至相关组团单位。(见《招展函》《各组团单位联系方式》)
3.组委会根据“总体布局,统筹安排”的原则安排展位。
4.展位一经确定,组委会向参展企业寄发包括有暂定展位号的《缴款通知书》和签订《展会制止噪音协议书》。
5.参展企业收到《缴款通知书》后,若对组委会安排的展位无异议,则在接到通知后一周内将参展费用全额汇入组委会指定帐号,并将汇款凭证传真至组委会。同时签订《展会制止噪音协议书》。收到全额费用和签订《展会制止噪音协议书》后,组委会将会给参展企业寄发《展位确认通知书》。
6.若参展企业逾期未能按规定时间交付全额费用或虽已缴费但未能及时签订《展会制止噪音协议书》的,组委会对原暂定展位不予保留。组委会有权另行安排。
7.搭建特装展位的参展企业,须在展会前一个月(2009年2月23日前)将施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特装申请表、特装展位效果图报到展会组委会。
(电子信箱:hualunzhanlan@163.com 传真:022-26434768)
8.组委会将于展会开幕前一个月向参展商寄发《报到通知》等参展资料。
相关时间界定
参展报名截止时间:2009年1月31日
参展回执截止时间:2009年1月31日
会刊彩页截稿时间:2009年1月31日